支付宝“电子驾照”能否当驾照使用?
2019年3月28日,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在运宝高速芮城东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查处一起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当日15时15分许,民警对一辆白色晋A牌照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陈某提供不出驾驶证件,却向民警打开了“支付宝”,称支付宝内有电子驾照,自己在深圳一直使用的是电子驾驶证。
支付宝提供的电子驾照业务,仅限于支付宝实名制个人信息,并不适用于各地交管部门,不能等同于驾驶证件。目前只有广州、温州等地交管部门启用电子驾照,但没有被推及到全国,此电子证照业务≠支付宝电子驾照。就比如你是广州的电子驾驶证,到了北京就可能不被认可。所以如果是跨地区忘记带驾驶证的情况下,就算你掏出电子驾驶证还是会被处罚的。
民警向陈某详细解释后,陈某终于了解了电子驾照适用范围,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陈某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驾驶证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电子驾照只是地方推出的便民措施,只能在当地交管部门官方渠道进行申领,且仅适用于申领地的行政范围内。